这个话题前两天已经讨论过一次了,本不想再说了,就此打住。但是网友私信留言还是想让我再说说这个话题。那就再说几句吧……
大家好,我是绿洲猎鹰。刚过去的六一儿童节,很多地方会组织孩子们搞些活动,办的好不好起码心意到了,只是有些活动实在让人一言难尽。
比如某地某某部等两家单位联合当地伊协、清真寺开展儿童节活动,点开活动视频,好家伙未成年的孩子就那么大喇喇地进了宗教场所,看年龄都不会超过10岁。倒不是说宗教团体、宗教场所不可以参与举办儿童节活动,但这活动非得在宗教场所里举办吗?
(资料图片)
更让人吐血的是,至少两个女孩穿戴着极端宗教服饰里切克。因为本文论述重点不在此,所以那些成年女性穿里切克我暂且不论。可是,未成年人怎么进了宗教场所?我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宗教事务条例等都明确规定宗教不等干预教育,这地方是不把国法当回事,还是不学无术根本没这概念?拜托牵头部门可是XX部门啊!还有一点,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举办活动地方所在省份是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宗教场所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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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点,活动主题是“民族团结一家亲 快乐成长庆‘六一’”。我对民族团结主题的儿童节活动没有半点意见,我自己也是少数民族,但我不理解的是,民族团结主题为什么要去宗教活动场所,还找上伊协一起?诚然,一些民族由于历史等各方面原因会受某种特定宗教影响较深,比如饮食习惯尤其是禁忌来源于宗教禁忌,信仰某宗教人员比例较大等等,可民族和宗教毕竟是两件事情。网上查了一下,该地少数民族占总人口仅3%,这当中绝大部分是回族。
结合视频里的信息,合理推测是该部门想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组织有部门特色的儿童节活动,所以策划中的活动对象就是本区回族等少数民族的儿童。到这里其实问题还不大。儿童节活动大家都办,结合部门特色弄出点区分度也算正常。然而该部门某些糊里糊涂、分不清民族宗教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再一“联想”,回族么,“天然”信伊教,那就拉上伊斯兰教协会去清真寺办活动咯,“完美”!然后就这么“完犊子”了。
其实我个人不是太忍心抨击这些参与举办活动的单位及人员,无论是XX部、伊协还是清真寺,具体参与的单位和人员应该是出于好心或者履行工作职责。可这种好心或尽责的背后却折射出某些业务部门业务素养的严重缺失和立场的偏颇。类似事情早就不新鲜了,我之前就吐槽过某地某部门认为围棋比赛出现极端宗教服饰里切克“正常”,离谱程度堪比法官办案不懂法。
说真的,出现这种状况,我认为重要原因是这些部门工作人员早先受到的教育就是偏的,比如“XX民族信仰XX宗教”这种。带着这种“教育成果”走上工作岗位自然会出状况。就像被大法党教迷糊的法学生走到司法岗位上办出一堆奇奇怪怪的案子一样。君不见直到现在还能见到这种错误表述。个人建议,应该在全国相关系统开展类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这样的工作,重点在于思想领域正本清源,包括但不限于教族分离、宗教保守主义极端主义的识别和处理、宗教不得干预包括政治教育婚姻在内的世俗生活等等。这个过程会很难,毕竟颠覆一直以来奉行的认知会让人迷茫和痛苦。但事情不得不做,过了最难的阶段也就破茧成蝶了,一如新疆的去极端化工作那样。这个过程中,单纯的思想认识问题可以通过思想工作和教育解决,至于故意搞事情的两面人嘛……你懂得。
有些部门确实需要一场“教育整顿”。
作者:绿洲猎鹰,少数民族基层工作者,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