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7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4 月 28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 66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
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与本通知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
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73 梅花生物 2023/4/2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方式
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 1)、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
路 66 号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6-2359652
传真:0316-2359670
邮编:065001
邮箱:mhzqb@meihuagrp.com
(五)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
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4 月 28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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