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新华社杭州4月14日电(记者马剑)杭州日前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对已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大专学历毕业生,可在市区办理落户。同时,全面放开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三县(市)城镇落户条件。
根据近期对外公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杭州优化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对已在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大专学历毕业生,可在市区办理落户;4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可按“先落户后就业”的原则,在市区办理落户。
在放宽投靠落户条件方面,杭州明确,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在杭州市区办理夫妻投靠和老年投靠落户时,取消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实行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杭州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的条件限制,可在市区办理落户。
值得一提的是,杭州还全面放开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三县(市)城镇落户条件,在三县(市)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条件的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提升县城落户吸引力。
据悉,该意见自2023年5月8日起施行。